2021年9月由北京建筑节能与环境工程协会批准《低碳民用建筑评价技术标准》立项,我会超低能耗建筑与保温分会联合北京建筑节能研究发展中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共同完成标准编制工作并获得审批。标准于2023年11月10日发布11月11日实施。
标准主要起草人有代云、顾昱、全丽萍、鲍宇清 、谢锋等24位专家,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副会长李德英、北京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长胡颐蘅等7位专家审查通过。
标准主要内容不仅包含新建建筑的碳排放评价,还包含了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以及单户低碳改造项目的碳排放评价内容,同时还针对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的不同,分别提出了相应的碳排放评价指标。本标准提出了低碳民用建筑运行碳排放评价的工作流程,评价方法,为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以及既有建筑改造和单户低碳改造项目的运行阶段碳排放评价工作提供了依据。
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以及既有建筑改造和单户低碳改造的运行阶段碳排放评价。农村建筑可参照执行。
2023年11月16日